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应判

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应判为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形有()。

A、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

B、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

C、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

D、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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